员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的招聘及录用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所招聘岗位的资格、素质、能力等条件;
2.在保证招聘资格、素质、能力等条件相同前提下,本公司优先考虑本市户籍人员。
二、录用程序
1.经过招聘考试和面试后,录用人员需要提交有关部门或公司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备案;
2.录用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3日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完成入职体检、岗前培训等要求。
第二条:员工的工作管理
一、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时间与休息时间安排,并保证按时到岗;
2.工作计划:员工应按照部门和公司的工作要求,制定有效的周/月度工作计划,按计划完成任务、报告工作、汇报情况等;
3.工作积极主动性:员工应保持良好态度、热情、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度、赛前检查问题等;
4.工作质量: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质量要求和标准,保证产品服务质量,正确处理客户投诉、意见与建议;
5.工作保密:员工需要保守和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泄漏公司的任何信息、产品图纸、立项决策等;
6.工作安全:员工应注意工作安全,不随意改变、损坏公司、客户财产,确保公司、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员工的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员工因工作成绩突出或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由职业上级或公司领导予以表扬、奖励;
2.在集体活动或公共事务中出现杰出贡献者,公司可给予奖金、纪念品和荣誉称号等。
二、惩处
1.违反工作纪律和政治纪律、品德纪律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作出自我批评、训诫、责令辞职、撤职或者开除等处理措施;
2.盗窃、抢劫、敲诈、强奸、贩毒、非法携带枪支、爆炸物品等犯罪的员工,公司应马上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总则:
本规定是公司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员工应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