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待遇政策详解
福建省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政策概述
福建省三支一扶人员是指通过考试和面试后,由在职机关事业单位认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培训的大专学历毕业生,分配到县(市、区)级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为期三年的人员。
根据《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福建省三支一扶期满后,享受转隶、转薪或提干等优惠政策。同时,对表现优秀、工作能力突出和在服务地区群众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予以优先保送公务员招录、单位正式招聘等机会。
转隶待遇政策
福建省三支一扶期满后,如想留在原单位工作,需要通过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招式,通过评定表现、考试等可招式自愿转隶为相应编制职工。
在转隶过程中,原先岗位等级为高一级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以向下申请落在同等工作范围内的包括基层工作岗位在内的其他任职岗位,原先岗位等级为中一级的可以向下申请至中二级岗位,原先岗位等级为初一级的可以向下申请至初二级岗位。
除此之外,转隶后的三支一扶人员还可享受正常编制职工的待遇。如果已经满足工龄、岗位要求等条件,甚至可以直接转为编制职工。同时,被转为编制职工后,享受原单位发放的员工福利和津补贴政策。
转薪待遇政策
在三支一扶期满后,如果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单位确需续聘,按照国家现行劳动法规定签订新的合同,可以协商确定相应的工资级别和初步职务等级,并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工作试行办法》规定予以适当提高。
如果在三支一扶期间,人员的岗位工作属于风险较高类别,或者岗位工作环境较差,或者如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工作场合,得到工作岗位单位及有关专业机构确认的,相应提高比例可以适当偏高。
提干待遇政策
在三支一扶期满后,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支一扶干部人才选拔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对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予以提干,如保荐为公务员职位候选人或被推荐为正式公务员候选人等,并享受相应的提干待遇。
提干人员享受的待遇包括工资提高、操作提高、工资记录优先等。
本文详细介绍了福建省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后可享受的转隶、转薪、提干等待遇政策。相信此类政策的出台,将不断激发三支一扶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并对于加强基层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的推进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