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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司法解释(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事实认定)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事实认定

事实认定的基本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事实是案件的生命线。事实的认定是诉讼的重中之重,也是判决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事实的认定不拘形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进行。事实认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 客观真实原则
  • 公正性原则
  • 证据应当充分、确实、合法、合理原则
  • 举证责任在申请人一方原则

事实认定的证明规则

民事诉讼的证明原则是充分证明。当事人不仅需要出具证据,而且还要提供对证据的合理解释。根据司法解释,事实的证明应经过以下步骤:

  • 当事人主要的证据必须是书证、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勘验、鉴定和认定等,不能只凭口供和推断猜度。
  • 证据是否真实必须经过鉴定。
  • 涉及证明力问题的证据,应当加以评价。
  • 当证据发生矛盾时,必须进行权衡和综合考虑。

事实认定的审查完备性

根据判例规定,事实认定必须具备完备性、充分性、适当性和有力性。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充分、完整、真实,不得故意隐瞒、伪造证据。另外,判决书必须说明认定事实的证据和依据,如未经过事实认定的证据或违反了认定证据的规则,就可能对判决的效力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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